來源:上海離婚律師 時間:2019/4/28 21:46:43
一、夫妻共同財產公司股份可以分割嗎?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公司股份是可以分割的,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股權或者婚前財產中的股權歸雙方共同所有,且該約定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一般情況下,如果股權是婚后取得的,理所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股權嗎
1、婚前財產中的股權或者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股權,如有約定,按照約定確認其歸屬。如無約定,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確定。該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的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股權屬于一種財產權利,包括在生產經營收益中,所以股權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股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通過個人財產投資取得股權,其婚后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屬于“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這是對于夫妻一方因個人財產所取得的收益的歸屬的直接的規定。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需要注意的是,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公司等企業機構的股份是否屬于共同財產,可以由夫妻雙方通過協商的方式確定,若是在婚姻存續期間沒有協商,但是也沒有特別的約定的,在辦理離婚手續時,一般都會認為該股份屬于共同財產,故而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則進行分割。
上一篇:關于離婚股權分割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下一篇:夫妻離婚時出現股權糾紛處理的原則